患者病重只看门诊不住院?要签名!有患者家属表示不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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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有患者病重只想看门诊但不想住院治疗,医生说“需要签订一份责任书,否则不给看病开药”。有患者家属认为,住不住院应该由患者和家属决定,而不需要签什么责任书。但院方却不是这么看。这到底怎么回事呢?
市民张女士的老父亲患有肺炎,病情时重时轻,但只想看门诊,不想住院治疗。近日,她带着父亲去端州区华佗医院看病。据她说,当时医生经过初步诊断认为,其父亲病情较为严重,需要住院观察治疗。“因为在前一天,我父亲在另一家医院看过,服过药后,病情已经有所好转。最近,就想来到华佗医院进一步巩固稳定病情。”张女士说,父亲本身也是医生出身,父亲和她都觉得没有必要住院,“当时医生对我说,如果坚持要看门诊的话,就先签订承诺书,否则不给看病开药。”张女士认为医院的做法不妥。
对此,医院的态度如何呢?近日,记者从我市多家医院了解到,类似张女士的情况,医院在看病前都会要求病人签订一份责任书。高要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杨朝华告诉记者,签订责任书有两个作用,一是告知病人病情的严重性,以及带来的风险,二是医生已经尽到责任,让病人对病情有知情权,选择何种治疗方式,由病人自愿决定,若发生意外,则与医院无关。“如果病人发生什么意外的话,那不是倒打医院五十大板。”杨朝华表示,基本每家医院都会签订责任书。
市一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发生此类情况时,必须签订拒绝住院的承诺书,该承诺书可在门诊病历本上签字,或入院通知书上签字。同时,该负责人还建议:“如果病人不相信医生,可去其他医院比较下,就知道医院的操作是否规范了。”
端州区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提到,如果经医生初步诊断必须要住院观察及治疗,但患者及患者家属非要在门诊医治,万一治不好,或发生医疗事故,担心其家属将责任推给医院及医生,因此一定要签责任书,这也是对病人负责。
对于医院的做法,市民又是怎样看待呢?市民张艺告诉记者,医院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,尤其是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,医生担心万一患者离开医院后发生问题要担责。同时,对患者也是好的,让患者意识到病情的严重性,需要按照医生的做法进行治疗。市民孙先生则认为,医院有医院的规定,病人有病人的需求,只能相互沟通协调。
对于医院的操作是否规范,记者采访了市卫计局。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签订承诺书是符合操作规范的,这也是对病人和医院双方都负责,既是保护病人,也是保障医生的权益。
西江日报记者 杨丽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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